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6 03:00:00
2018年12月25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在公布了2018年度第四批7款车型的C-NCAP评价试验报告。(视觉中国|供图)
近日,关于某品牌汽车碰撞测试的一个视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该视频中,某品牌一辆两吨的SUV与一辆八吨的重型卡车正面相撞,结果是重型卡车被撞得车轮弹起。因不符合常识,这个视频引起很多人的质疑。
在这个视频的背后,是我国汽车企业在当下经济环境下所面临的严峻压力。我国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16年稳居世界第一。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超过3000万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广告宣传就成为汽车企业争夺销售额的重要法宝。
相比于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近年来成为我国汽车行业发展中的一个亮点。一些高科技企业也纷纷加入造车大军,使得原本就已饱和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超过1000万辆,销量占比超过40%。得益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政策和车辆购置税优惠等因素,新能源汽车开始进入千家万户。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的广告宣传问题也更为突出。2024年,某汽车品牌发布的首款汽车宣称“智驾PRO版”,引起争议,因不符相关标准,该宣传后来被叫停。2025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示避免使用暗示汽车为自动驾驶系统、夸大汽车驾驶性能等宣传。
国家监管部门之所以对新能源汽车的广告宣传进行规范,是因为部分汽车企业的广告宣传的确存在问题。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而言,汽车的安全性可能是购车时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有的汽车厂商正是抓住消费者这一心理,从汽车的安全性方面作文章,而突出安全性的一个表现就是通过碰撞测试证明自己更安全。上述视频正是采用了这样的做法。在自己的新品发布会上发布这样一个有争议的视频,其意图是显而易见的:该汽车的安全性比重型卡车还要好。在现实中,也有一些汽车品牌使用汽车测试来进行宣传。那么,这些宣传在法律上是否有问题?
从广告法的要求来看,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这是广告宣传的底线。道理很简单:如果允许不具有真实性的广告宣传在市场上进行传播,那么广告所应起到的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就难以发挥。当汽车厂商通过碰撞测试来证明它更安全时,就会涉及一个问题:这一测试是否在真实场景下发生的?这里的真实场景不仅是指发生在户外的自然场景(而不是实验室中的假设场景),而且还包括车辆各方面的信息是真实的。例如,汽车的使用年限、排放量、行驶速度,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或切割,等等。如果涉及的信息不真实,则构成虚假广告,应受到广告监管机关的查处。
即使上述视频是在真实场景之下发生的,仍存在一个问题:该广告是否合法?或者有人会感到疑惑:宣传真实的东西会不合法吗?有可能。按照我国广告法,并非所有真实的东西都可以宣传。例如,我国广告法明确禁止使用“最佳”“国家级”“最高级”等宣称,即便这一宣称是真实的。如果某广告主进行了类似的宣称,则构成违法广告。立法的本意是,避免使用类似的宣称造成不正当竞争。而且,所谓的真实和不真实只是相对的。如果某广告所宣称的只是部分事实,因可能误导消费者,它就是不合法的。
上述视频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一方面,就汽车的安全性而言,它既包括被动安全(例如汽车碰撞),也包括主动安全(例如配备车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仅仅强调被动安全,就忽视了主动安全。即使视频中的碰撞结果是真实的,它也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因为它没有展示乘员在撞击中的表现(这是汽车碰撞测试的重要指标),而将重心放在被撞击车辆的惨重损坏程度上。由于两辆车的大小和重量方面差异明显,它会使得消费者认为SUV更安全。消费者在看完该视频后可能认为该品牌汽车是最安全的,因为连重型卡车都不是它的对手。可以想象,为了突出其安全性,任何某品牌的汽车都可以开展类似的汽车碰撞测试,导致的结果是消费者无法辨识什么品牌的汽车是安全的。这样的宣称对消费者是不利的。
除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类似的宣传还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问题。事实上,在该视频传播之后,重型卡车的厂商就宣称要追究该品牌汽车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该视频带来不正当竞争问题。一方面,对于被碰撞的汽车而言,因其表现太糟糕而导致消费者放弃选择购买该品牌的汽车,这对其是不公平的。无论是依据广告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宣传都不得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上述视频通过碰撞测试展示自己比对手更安全,对被碰撞的汽车构成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对于其他的汽车厂商或经营者而言,类似的汽车测试会导致消费者认为其他的汽车是不安全的,因为后者没有进行类似的汽车安全测试。这可能导致越来越多的汽车品牌作出虚假的或违法的宣传,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这个视频最终以三方发表共同声明而结束,但新能源汽车广告宣传所引发的问题才刚刚开始出现,这一趋势可能会愈演愈烈。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某人大代表关于加快完善自动驾驶汽车法律法规体系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高度赞同该提议,表示将出台相关的标准。这是值得肯定的。仍然有待明确的是:是否应限制在汽车广告中使用汽车碰撞测试信息?是否要对相关宣传实行事先备案审查?是否要求广告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何协调相关国家标准和广告宣传的关系?这些可能是监管机关在进行监管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只有对违法和虚假的广告宣传进行规范,汽车行业的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作者系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绍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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