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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检察人心中的“变”与“不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5 14:51:00    

60年来,西藏检察人在雪域高原传承着“老西藏精神”,变的是检察履职的与时俱进,不变的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本报记者采访了西藏检察机关老中青三代检察人,从他们心中的“变”与“不变”,看西藏自治区60年民主法治进程。

张培中:与西藏检察风雨兼程15年

张培中 男,70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从检15年。曾被授予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自1965年成立至今的60年历程中,张培中是唯一一位连任三届的党组书记、检察长。“人生能有几个15年?能在检察机关工作这么久,既是缘分,更是我一生的幸运。”张培中说,2003年至2018年,自治区检察院在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决扛起“治边稳藏”的首要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西藏检察工作的突出特点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把更大的责任、精力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发展上。”张培中说,“西藏处于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西藏检察工作的首要职责。”

2008年3月14日,拉萨发生“3·14”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作为长期战斗在反分裂斗争一线的政法系统领导,张培中依法高效、积极稳妥地处理“3·14”事件。“检察机关自觉扛起反分裂斗争旗帜,依托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的功能,按照‘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原则,充分发挥审查逮捕、起诉职能,依法稳妥办案,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促进了社会稳定。”张培中说,“除了聚焦主责主业外,维稳执勤、守边护路、驻村驻寺也是全区检察干警的日常工作。”

据了解,2012年,张培中作为某地区维稳一线指挥部副指挥长,在一线维稳150余天,打掉了一系列地下组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其间,他多次因大雪封路、高原感冒面临生命危险。

创建“一院一品”

走出西藏检察工作新路子

近年来,西藏检察机关以“一院一品”建设为契机,打造了一批具有高原特色的检察品牌。拉萨市检察院的“卓·吉”未检品牌、亚东县检察院的“四守四心”品牌,先后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不仅如此,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积极打造全国检察机关“汉藏双语培训基地”,2015年9月,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为基地揭牌。十年来,该基地培养了大量汉藏双语检察人才。

早在2012年,根据西藏检察机关分布广、地域差异大的特点,张培中便对“一院一品”工作进行部署,强调通过创新内容、形式和载体,让检察工作更贴民心、更接地气。“西藏检察事业起步比其他省市晚15年,又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在人员少、改革任务重的背景下,面对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等多重战略定位,必须通过品牌创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适应新形势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张培中说。

结下“一辈子亲戚”

厚植民族团结底色

2014年7月,张培中(左三)慰问林芝市八一镇尼西村结对户。

在结对帮扶工作中,张培中与三户藏民家庭结下了深厚情谊。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尼西村的扎西一家,便是其中之一。

“如果不是张检,我们家两个病号可能早就不在了,孩子也不可能上大学。”扎西回忆道。2005年,张培中在结对认亲活动中了解到,扎西的妻子患有脑膜瘤、妹妹患有高原心脏病,因当地医疗条件有限,他主动联系协调成都和拉萨的医院治疗。看到扎西的两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营养不足,他多次送去慰问金。一次,张培中到成都出差时,专门为扎西的妻子做好饭菜送到医院。看着热乎的饭菜,扎西感动不已:“张检是真心把我们当亲人。”

如今,扎西一家已成为当地的致富带头人。张培中说:“汉藏一家亲,党群干群关系越亲密,西藏长治久安的基础就越扎实。”

从检15年,张培中始终饱含着对高原的深厚情感以及对法治的坚定执着,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为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根基。如今,他虽已卸任,但他留下的精神财富正激励着一代代西藏检察人继续前行。

倪惠康:突破“人财物”困局

倪惠康 男,73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从检27年。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

倪惠康(中)带领检察干警外出调查取证。

西藏阿里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高原缺氧、交通不便,条件十分艰苦。1993年,倪惠康被任命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下称“阿里分院”)检察长,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地委的领导下,他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因地制宜,为阿里检察事业发展留下了精彩篇章。

借道新疆,巧开通道培育人才

当时,阿里分院办公条件简陋,只有三排简易破旧的土坯平房,甚至没有正规的大门,阿里分院的牌子已经开裂破损,仍用铁丝捆绑在电线杆上。地县两级检察院干警中,除倪惠康外,无人具备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讨论案情时,常因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而难以深入。”倪惠康深知,抓队伍建设必须突破人才瓶颈。阿里平均海拔4500米,氧气含量仅有平原地区的60%。在这里,成人高考复习效率极低。

反复调研后,新疆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开设法律专业的消息令他眼前一亮——阿里曾隶属新疆代管,有着特殊的地缘优势。倪惠康立即到乌鲁木齐争取支持,最终促成该学院每年为阿里检察机关增设招生名额,开辟“特殊通道”的政策,让阿里检察干警得以赴疆学习。

“一定要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如果考不上,费用自理!”倪惠康给学员们施加压力,也给予动力。首批学员刻苦学习,全部通过考试,两年后取得法律专业大专文凭。这些年轻人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在各县换届选举时,经组织考察,7人被提拔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这条因地制宜的法律人才培养路径,不仅提升了办案能力,更让阿里检察人才留得住、用得上。

凝聚力让“清水衙门”成了“香饽饽”

“我院旁边有一栋阿里地区外贸公司的旧办公楼,位于狮泉河镇的十字路口,地理位置优越,相当于北京的‘王府井’。”倪惠康回忆说,他将阿里分院办公用房紧缺等困难向阿里地区行政公署、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领导进行汇报,通过积极争取,阿里地区行政公署将这栋旧办公楼分配给阿里分院和地区司法局共用。

阿里除了高寒缺氧,生活条件也非常艰苦,既无柴火,也没有牛粪,干警做饭都成了问题。倪惠康以“灵活处理”的方式赢得领导支持,给干警添置了煤气灶,解决了做饭的难题。

新干警报到第一天,他不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还在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形成一股强劲凝聚力和一个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阿里分院成为很多年轻人羡慕的单位。

“攻心为上”突破大案要案

1995年9月,阿里分院反贪局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地区邮电局局长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经济问题。倪惠康当机立断,依法立案侦查,实施逮捕,从其家中搜出赃款40余万元。

“我们既要有办理‘零口供’案件的硬功夫,也要有‘攻心为上’办案的软实力。”倪惠康向犯罪嫌疑人妻子做思想工作后,其妻子深受触动,表示愿意劝说丈夫坦白。第二天,她提着一壶酥油茶进入看守所。端着妻子递过来的酥油茶,听着倪惠康的劝导,犯罪嫌疑人原本抗拒的心理发生转变,表示愿意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并写了83页的自述材料,赃款全额上缴,法院依法从轻判决,案件圆满办结。

担任阿里分院检察长期间,倪惠康带领阿里检察干警成功办理了地区中级法院原副院长贪污案、地区政协原副主席玩忽职守案等多起大要案,会同公安机关成功办理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为阿里地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阿里分院“集体一等功”。

倪惠康留下的不仅是检察院的办公楼,更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和一套因地制宜的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越是艰苦的地方,越需要用法治的坚守和创新的智慧”。

王旭东:高原缺氧

但法治精神不能缺位

王旭东 男,54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从检20年。2020年、2025年分别被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

2024年4月,王旭东(右三)前往芒康县检察院指导办案。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从检20年感受到的检察工作变化,我想用‘更加’来表达。理念更加贴近民心,格局更加全面协调,方法更加智慧高效,能力更加专业精深。”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王旭东开门见山地说。

2005年,王旭东调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此后的20年里,他在“四大检察”岗位上均有历练。最令他难忘的,是牵头办理西藏自治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这段从“就案办案”到“系统治理”的实践经历,成为他职业生涯中理念蜕变的关键节点。

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此前,自治区检察院决定由王旭东牵头探索这一新领域,并在全区排查案件线索。当时恰逢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西藏,当地生态环保部门开展自查。“在朗县核查草原破坏情况时,我发现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整改文件中点了朗县的名,要求限期恢复植被。”这个线索让王旭东眼前一亮,他当即决定“盯紧不放”。

彼时,西藏并非公益诉讼试点地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需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审批。王旭东三次赴最高检汇报案件进展,十余次到朗县实地调查,最终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自然资源厅邀请我去讲法治课,他们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下发整改文件,我们都会加上一句——若未按期整改,检察机关将会提起公益诉讼。’”王旭东笑着回忆道,他后来把这句话写进了培训课件,成为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生动注脚。

在阿里地区札达县这个拥有319处文物的“文物大县”,王旭东又发现了新线索。札达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当地文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文物部门向札达县副县长汇报时,副县长专门问了检察建议上检察长是否签字,得到肯定答复后,县财政局立即拨付30万元修缮受损文物。

“政府部门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给了我们很大启发。”王旭东说。自治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向自治区文物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全区文物纳入常态化保护范围,构建起“检察监督+行政履职”新格局。

从打击刑事犯罪到守护公共利益,从“就案办案”到“系统治理”,王旭东深刻感受到:新时代检察工作已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融入血脉。这种从“办案者”到“人民权益守护者”的转变,不仅是理念的升级,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根本性进步。

“在西藏这片神圣的土地上守护公平正义,责任尤为重大。高原缺氧,但法治精神不能缺位;条件艰苦,但司法为民的标准不能降低。”王旭东说。

德吉:高质效办案是个永恒命题

德吉 女,49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从检27年。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西藏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2024年3月,德吉(右)指导基层检察院办案。

自1998年从检以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德吉已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耕耘了27年。作为西藏检察事业发展的亲历者,德吉对社会治安状况与刑事案件变化的感知尤为深刻:“过去,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在西藏发案率较高,而近年来,西藏暴力犯罪数量持续下降。”

“这些变化,正是西藏社会稳定程度不断提升的直观映射。”德吉分析说,这与检察机关办案理念的转变密不可分:

从“单一打击”到“打防并举”。过去侧重严厉惩治犯罪,如今更强调打击与防范协同推进。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多民族聚居的区情,在办案中注重民族团结,通过双语检察、法治进牧区等方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同时,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智慧检务”平台,为案件办理提供科技支撑。

从“就案办案”到“系统治理”。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从单纯办理案件到全面运用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并积极探索符合西藏实际的工作机制。例如,针对跨境犯罪、生态保护等领域制定规范性文件,将法治思维贯穿办案与社会治理全过程。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联动”。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国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犯罪与权益保护合力。这种联动不仅提升了办案效能,更通过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举措,为群众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德吉认为,“高质效”不仅是依法办案,更要延伸检察职能,回答三个关键问题:案件是否暴露社会治理短板?能否成为法治宣传的切入点?能否化解深层次矛盾?“机械办案与高质效办案的差距,就藏在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中。”德吉说。

在德吉指导办理的仁某故意杀人案中,仁某杀害妻子后在监狱服刑,其两名未成年子女失去监护,检察官没有止步于刑事追责,而是委托专业机构对孩子的监护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孩子近亲属均无抚养能力后,会同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开通“失护儿童安置绿色通道”,最终让孩子得到妥善照料。

在米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家属的一句“感谢国家、感谢政府”,道出了司法救助的温度。

这些案例,是德吉践行高质效办案的生动注脚——既守护法律尊严,又传递司法温度;既解决个案问题,又推动系统治理。正如她所言:“高质效办案是个永恒命题,每一名检察官的理解都在与时俱进。作为西藏检察人,我们将从‘四大检察’全面发力,以高质效办案守护雪域高原的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斯郎巴姆:雪域高原的“护花使者”

斯郎巴姆 女,34岁。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从检13年。荣获西藏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在平均海拔3500米的雪域高原西藏昌都,昌都市检察院未检干警们用法治与温情,编织起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网络。作为该院“雪莲花”未成年人检察团队中的一员,从检13年的斯郎巴姆深切感受到未检工作发生深刻而积极的变化: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向“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并重转变;从“就案办案”向“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拓展,从“单打独斗”向“多方协同、社会支持”转变。

昌都市辖11个区县,总面积10.98万平方公里,“雪莲花”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年均行程超2万公里,覆盖全市132所中小学。2021年,斯郎巴姆在办理一起教师性侵案中,面对密接人员性侵未成年人的复杂案情,敏锐地发现有漏罪情形,通过补充侦查固定关键证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作出数罪并罚的判决。

近年来,昌都未检工作实现三个跨越式发展——2019年组建专业团队,从单兵作战到36人的专业化队伍;2021年建成“雪莲花一站式救助中心”,集心理疏导、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2023年开通“12309雪莲花”校园求助热线,干预危机事件4起。

2025年2月25日,斯郎巴姆(右二)到昌都市卡若区如意乡看望慰问留守儿童。

面对虫草采挖季留守儿童集中的特殊场景,斯郎巴姆所在的未检团队创新“法治巡讲进山头”模式,在虫草采挖季开展普法活动。该院2024年建立的“护未安全员”机制,更将80名教师、医生发展为强制报告“前哨”,特别是“雪莲花护未”服务平台上线后,通过“发现—报告—响应—反馈”闭环流程,实现线索、求助实时上传。

未检人的使命,是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晴空下向阳而生。这一理念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开花结果:她所在的未检团队先后帮助20余名受害儿童重展笑颜,5名涉罪少年重返校园,其中两人考入大学。如今,斯郎巴姆所在的未检团队正探索更高维度的保护:未检干警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推动与妇联、民政等单位形成“六大保护”合力。

在雪域高原的法治建设中,斯郎巴姆以“雪莲花”为名,用专业与温情铸就未成年人保护的铜墙铁壁。当看到曾经迷茫的少年成为志愿者,当收到被救助女孩的手工贺卡,当偏远学校的孩子能熟练拨打求助热线,斯郎巴姆更加坚信:法治的种子一旦播下,终将在雪山脚下绽放出最绚烂的生命之花。

席淑姣:法治的进步

就藏在办案细节里

席淑姣 女,37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1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席淑姣(右)出庭发表公诉意见。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多项荣誉加身的“80后”检察官席淑姣,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毅然选择扎根西藏。2014年,她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山南市乃东区检察院,一步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后被遴选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11年的雪域坚守,让她成为西藏检察事业规范化建设的亲历者与推动者。

“从检11年,我感受最深的是办案越来越规范了。这种规范,既是程序上的严谨,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席淑姣说。

2016年12月,席淑姣在审查一起贩卖毒品案时发现,侦查人员对查获的两小包毒品取样时,未按规定独立封装,这一操作影响了毒品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席淑姣与侦查人员沟通时发现,此前从未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未意识到这一细节背后潜藏的风险。这次经历让她深刻认识到:规范办案不仅是程序要求,更是案件质量的生命线。此后,她多次就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为干警授课,并推动建立“每案必查、每证必核”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证据链都完整、合法。

2019年,乃东区公安局商请检察院介入一起强奸案。庭审中,因事实认定和证据采纳存在分歧,席淑姣指控的两个强奸事实法院仅认定了一个。她重新梳理案情后,果断提出抗诉意见并获上级检察院支持。二审法院最终采纳抗诉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未认定的事实。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成为西藏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典型事例。

2020年,席淑姣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及37名农民工,犯罪嫌疑人系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资。席淑姣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督促其恢复生产经营、筹措资金,同时,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工资支付进度表,定期核对资金到位情况。最终,犯罪嫌疑人支付了全部欠薪,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入选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

从此前因证据规范问题“吃一堑”,到后来以规范办案“长一智”,席淑姣的成长轨迹,正是西藏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缩影。如今,乃东区检察院的案件退补率明显下降,抗诉案件改判率显著提升,这些变化的背后,是像席淑姣一样的检察官对“规范”二字的坚守——用每一个证据的严格审查、每一次程序的精准执行,为法治西藏筑牢根基。

“法治的进步,就藏在这些办案细节里。”席淑姣笑着说道。

(来源:检察日报·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特刊 记者:谢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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