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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0项业务违规 中通支付被罚没逾1800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3 22:50:00    

第三方支付公司再收超千万元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通支付有限公司(下称“中通支付”)因10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通报批评,罚款83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59.624856万元,罚没金额合计1894.52万元。

具体来看,中通支付的10项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建立网络接口相关制度;未按规定办理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之间转账业务;未严格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未履行对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未采取有关风险管理措施;未按照规定完整传输有关交易信息;未能监测特约商户的网络支付接口被转接;未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未落实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采取客户支付指令验证措施。

时任中通支付副总经理曹某菊因对未严格履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未履行对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未采取有关风险管理措施、未能监测特约商户的网络支付接口被转接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据悉,中通支付是中通数科旗下的支付平台,于2012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22年成功续展。中通支付2024年12月换证,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目前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

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广西恒大万通支付有限公司主要出资人由上海湛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启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赖建昌通过上海中通数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实际控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通支付有限公司”。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告诉记者,处罚涉及支付业务全流程的多项关键环节:第一,未按规定建立网络接口制度,且未能监测特约商户接口被转接。这直接导致支付通道存在被非法利用的风险,可能引发资金截留或信息泄露;第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得到重视,“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且未采取支付指令验证措施”就涉及支付重复扣款等问题,与2024年该公司交易类客户投诉量激增67%直接相关;第三,反洗钱相关行业老问题依然存在,客户尽职调查缺失和可疑交易监测失效都可能被洗钱分子利用,导致资金流向不明。

王蓬博表示,从接口管理到交易监控,监管覆盖支付业务全链条,且单笔罚没金额达1894.52万元,远超行业平均水平,显示监管对系统性风险漏洞的零容忍态度,机构违规成本持续提高。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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