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1 08:11:0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据《新华每日电讯》6月27日报道)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信用良好,就能赢得认同和尊重、获得发展优势,失信企业则会被缚住手脚,甚至举步维艰。但市场变化无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难免因一时疏忽、经营不善或突发事件产生失信行为。如果不考虑这些实际情况,一味强调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就可能让企业失去从头再来的机会,更可能抑制经济发展活力。
《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为信用修复工作提供了系统指引。其亮点之一在于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公共信用信息,可有效避免不同行业、地区信用修复标准不统一的尴尬,使信用主体清晰知晓自身信用状况,也便于社会监督,让信用修复有章可循。同时,方案对失信信息进行科学分类,依据“轻微、一般、严重”设定不同公示期限和修复标准。这种差异化管理既保证了制度的公平性,为“非主观恶意”的失信者留出容错空间,又能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主动维护信用基石,从源头预防失信行为发生。
在实际操作层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请渠道、简化的申请材料与明确的办理期限,大幅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效率,降低了企业成本。前不久,江苏无锡一法院发放全省首张《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特定企业摆脱信用困境,就再次表明,企业有诚意、有行动,就能在有效制度的规范下重塑信用再出发。
当然,信用修复并非对失信的无底线宽容,而是给犯错者一个反思与改正的机会。这体现了制度的包容性与灵活性,传递出容错纠错的制度善意,有助于构建更包容的商业生态。
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构建起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生态,必能用诚信土壤培育绚丽的市场之花。(许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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